溧阳市万兴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6月1日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6月1日,溧阳市万兴机械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4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于2018年6月2日,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市纪委、总工会、戴埠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依法成立了溧阳市万兴机械有限公司“6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各项调查工作。通过反复的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和人员情况1.溧阳市万兴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机械),成立于2015年12月1日,经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蒋震,注册资本50万元整,经营住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