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GBZ2.1、GBZ2.2的要求。2 生产布局合理 生产布局应按照GBZ1的规定,尽量考虑机械化、自动化和远端操作,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产布局应包括总体布局和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的布局。 总体布局又包括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平面布置厂房或车间时,应重点考虑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噪声声级高的车间与低的车间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厂房为多层建筑物竖向布置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作业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噪声与和振动较强的设备应放置在底层;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废水排放管道不能通过仪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用室的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