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防治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牵引网络和有关生产地点杂散电流的安全值和限制杂散电流值的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有架线电机车运输系统杂散电流的防治。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煤矿安全规程19921022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杂散电流 stray current任何不按指定通路而流动的电流。在本标准中指井下架线电机车运输系统中不按规定通路流动的电流。3.2馈电线 feed-line牵引变流所内整流器直流电源与架线的连接线。3.3回电线 back-line牵引变流所整流器直流电源与轨道的连接线。3.4馈电点 feed-end馈电线与架线连接的那一点。3.5回电点 back-end回电线与轨道连接的那一点。3.6牵引网络 traction network架线、钢轨、馈电线、回电线的总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