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站操作人员,需经安全技术教育,了解有关安全知识,掌握防范措施和安全运行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2乙炔站的建立,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供气量超过10立方米分的乙炔发生装置,应有独立的站房。站房与库房都应置于避雷保护区域内。3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应注意布设场所的安全,不得到处乱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避开:(1)电气线路、行车滑线的下方,有可能形成电气回路金属物;(2)高温源、火花溅落点,明火点距离小于10米时;(3)有震动、物体打击可能的地点;(4)空压机、通风机的吸气口上方或前方附近有浮筒式乙炔发生器,禁止在室内使用。乙炔站房(或乙炔发生间),电石库房内不得装设和使用电钟、电话等能产生火花的电气器具或仪表,应选用密闭防爆型器材。4站房内允许冬季取暖时,不得用电热明火,宜采用光管散热器,以免积尘及静电感应,并应离乙炔发生器1米以上,当气温在0以下时,可以用氯化钠的水溶液代替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的用水,以防冰冻发生。乙炔发生器管道冻结可用热水解冻。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在夏季应遮阳,防高温和热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