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集体劳动争议与团体劳动争议 学习目标通过学习应当了解集体劳动争议的含义,集体劳动争议与团体劳动争议的区别,团体劳动争议的特点,集体劳动争议和团体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知识要求一、集体劳动争议的含义集体劳动争议是指有共同理由、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集体劳动争议的标准由3人改为10人以上。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别程序。二、集体劳动争议与团体劳动争议的区别集体劳动争议与团体劳动争议是性质不同的劳动争议。团体劳动争议仅指工会组织或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而与用人单位或其组织(雇主组织)发生的争议。两者的区别是:第一,当事人不同。集体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劳动者一方是10人以上基于共同理由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团体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劳动者一方是工会组织或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或其组织(雇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