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精神科疾病诊疗规范.doc

上传人:pm****8 文档编号:9927495 上传时间:2021-12-23 格式:DOC 页数:152 大小:5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品】精神科疾病诊疗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2页
【精品】精神科疾病诊疗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2页
【精品】精神科疾病诊疗规范.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2页
【精品】精神科疾病诊疗规范.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2页
【精品】精神科疾病诊疗规范.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六十五章 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第一节 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脑器质性精神障碍一般诊疗原则 【 病史采集 】 1. 怀疑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时,病史应尽可能要求患者本人提供,并向其他知情人证实。但伴精神障碍的患者往往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病史,因而一般需要家属提供,并由其他知情人补充完善。 2. 首先要明确病人的主诉,即主要症状及其出现的时间,然后再嘱其叙述现病史。询问病史时应避免做暗示性提示。 3. 要明确病人及其家人所用词汇的含义。如对头晕、昏倒、神志不清、痴痴呆呆、抽搐等,病人和医生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听取病史的过程中,应予以澄清。 4. 现病史应具有明确的时间概念。要按症状出现的顺序反映主要症状的出现、发展、演变(如起病是突然还是隐袭、是由轻到重还是相反、是时轻时重还是时好时坏等)、前驱症状、伴随症状、病程长短、病情高峰时间等。 5. 病史应反映出影响主要症状的因素。如诱发因素、加重因素、减轻因素等。 6. 病史应有空间概念。如疼痛的具体部位、范围,导致眩晕的体位等。 7. 了解症状的性质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农林牧渔 > 农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