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习笔记一、概念1、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律主体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在参加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职权、经济职责、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它属于经济法部门的法律关系。2、经济管理主体: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的国家机关。包括根据经济法成立或者经依法授权承担一定管理职能的特殊企业或公司等组织。3、市场规制,是指国家管理机关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根据一定的市场规则及法定程序,对市场进行监察、规范及控制的活动。4、自然垄断,由于市场的自然、物质等方面的限制原因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其中主要是指占有了稀缺的自然资源而形成的垄断。5、市场准入制度:是有关国家和政府准许公民和法人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6、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了解和掌握商品的真实情况和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利。7、财产税,是根据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者价值额征收的一种税。8、宏观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为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确保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长远重大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