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作息时间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二、考勤制度“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office),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办公室(office)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1.迟到: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