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职责1、自动报警显示火警信号后,立即通知医院总值班,由总值班通知书记、院长,同时通知起火科室领导和工作人员前往着火部位观察火势情况;2、火灾确认后,通知各值班科室负责人;3、根据书记、院长的指示,执行通报程序,向各部门和有关人员通报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火警电话119);4、坚守工作岗位,保持火灾现场与消防监控室之间通讯联络,及时向书记、院长汇报火灾现场情况,传达领导指示;5、检查通讯设备,保持联络畅通;6、做好值班记录。二、书记、院长职责负责指挥医院职工进行灭火救人工作。1接到发生火灾报告后,立即赶赴着火楼层和地点,组织指挥灭火救人的工作;2组织人员侦察、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召集灭火力量;3、根据救人、灭火的需要,确定人员疏散和报告公安消防支队;4、向各科室明确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供水任务,检查执行情况;5公安消防支队到达火场后,要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按照统一部署,带领职工贯彻执行。三、保卫科科长职责保卫科科长及保卫科工作人员在扑救火灾工作中,要当好医院领导的参谋,根据医院领导的指示,负责具体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