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体制改革意见范文为全面贯彻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 2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办发 47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决定(德政发 38号)等有关文件和全国、省、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我县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 大、 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我县教育事业的综合实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原则;2、坚持不断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调动县、乡镇两级办学积极性原则;3、坚持统筹兼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稳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