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运检/1)94-2014国家电网公司运维检修管理通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规范运维检修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国家电网公司章程,制定本通则。第二条 本通则所称的运维检修(以下简称“运检”)管理,是指电网设备和水电(抽蓄)设备设施运检有关管理工作,包括电网实物资产管理、设备运维管理、设备检修管理、专业技术管理、状态检修管理、技术监督管理、技改大修管理、业务外包管理等。第三条 运检管理遵循“机构扁平化、资源集约化、运维一体化、检修专业化、管理精益化”原则,实现“统一制度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绩效考评、统一资源调配”的要求。 (一)机构扁平化。规范各级运检机构职能,精简层级,明晰职责,分级管控,强化执行,不断提高新体系运作效率。资源集约化。集中优势技术装备资源,充分利用内外部运检资源,做强做精核心业务,规范开展业务外包,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运维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