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一般工作制度一、护理查房制度1、 护理查房包括行政、业务、教学查房。(1)、护理行政查房:重点查病房管理、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其改进情况。(2)、护理业务查房(包括教学查房):查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工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讨论重症护理或护理问题较多的病例。2、 理部主任每季度参加科室查房一次、科护士长每季度组织护理查房一次、病房护士长每月进行护理查房一次。二、 接班制度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2、 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510分钟到病房,清点物品,阅读交班提示本。3、 交班者必须在交接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方可离去。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以便于夜班工作。4、 交班中发现病人病情、治疗、护理及器械、物品不符时,应立即查问。接班时间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5、 交班内容及要求:床头交接前应交清住院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死亡人数、手术、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交清新入院、手术前、手术日、分娩、危重、抢救、特殊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