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处罚办法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三违”行为的辩识“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第二条 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2、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