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职责第一节 基本原则第1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第2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第3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第4条 厂长(经理)安全职责(一)厂长(经理)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二)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完全专业队伍。(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