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FD季报保险业运行主编:李扬保险业助力国家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摘要今年以来,我国多地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中,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燃气爆炸事故,造成 26 人死亡,138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5395.41 万元;河南省特大洪涝灾害共造成 302 人遇难,50 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 1142.69 亿元。保险业参与抗灾救灾,在国家应急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初步显现。针对自然灾害,建立洪水、地震等保险机制,发展堤防灾害保险,推广“智能水浸平台”,为客户提供防灾减灾服务;针对事故灾难,前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强化保险和消防联动,推动“安全工厂”等智慧消防体系建设。相对于行政机制,市场化的保险机制在国家应急治理体系中的独特性体现为四个方面:一是预作积累,转移政府承担的巨灾救助风险;二是快速反应,提高救灾应对灵敏度;三是机制灵活,高效配置应急救援资源;四是技术与创新驱动,打造专业化的应急治理主体。进入新发展阶段,为了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