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凿井主要设备安全技术规范1 凿 井 井 架1.1凿井井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能够安全承担施工中的全部荷载;保证足够的过卷高度;满足施工材料、设备的运输及天轮平台、翻矸台布置的需要。利用永久井架凿井时,永久井架设计时应兼顾凿井的需要,满足上述要求。(煤矿安全规程第380条修改)1.2 凿井井架,每次移设后都应除锈并涂防腐剂。1.3 凿井井架的选用,应对悬吊荷重进行验算。1.4 凿井井架安装竣工后必须测量井架十字中心线实际位置。实际位置与设计位置偏差不得超过10mm。1.5 当提升钢丝绳仰角大于35o时,必须对天轮轴的强度进行验算,如果天轮轴受力超过规定,必须重新选择或采取其他措施。(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第384条)1.6 提升天轮、悬吊天轮强度必须大于实际选用的钢丝绳钢丝破断力总和。(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第385条)1.7 设计时应对天轮平台的副梁及有关连接部分进行强度验算。受力超过规定时要采取措施。(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第386条)1.8 斜井井架应使提升钢丝绳的牵引方向与斜井轨道平行。(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第387条)1.9 斜井井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