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道路探索摘要:根据2002年12月28号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给我国的名办教育机构规定了明确的性质,即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但是目前我国幼儿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尤其是在幼儿教师专业成长上 存在着相当大的问题,如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学组织、教学反思等方面都有待加强。而民办幼儿园更是在我国幼儿教育机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创造高质量的民办幼儿园师资力量,有助于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更有助于推动我国幼儿教育的长远发展。关键词:民办幼儿园;幼儿教师;教师专业发展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在普及义务教育的同时,国家和社会越来越关注国民教育质量的提高。尤其更加关注有关幼儿教育的落实和发展。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