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绥棱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绥棱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办学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财务管理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 财务管理任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第二章 财务组织管理制度第一节 财务管理体制第一条 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第二条 学校财务工作接受教育体育局领导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第三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建立财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