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幼儿教师观一、幼儿教师职业的认识(一)幼儿教师观概念幼儿教师观从广义上来看是人们对幼儿教师这种职业及其从业人员各个方面的认识和看法的总和。从狭义上看是幼儿教师对自己职业的特点、责任、教师的角色以及科学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方面的认识。学前教育机构中,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的主要工作人员是幼儿教师。他们受社会的委托在托幼机构中对学前儿童的身心施加影响,从事教育和保育工作。(二)托幼机构教育与幼儿教师1.教师在托幼机构中的作用托幼机构教育是由托幼机构组织的,由专职幼教人员根据社会的要求实施的、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为目的的教育活动。托幼机构教育有自身的特点:社会性:托幼机构教育是由托幼机构组织的、由专职幼教人员根据社会的要求对幼儿实施的教育。它反映的是社会对年轻一代教育的要求与期望,教师代表国家和社会意志与要求。所以,教育的社会性是托幼机构教育的显著特点。群体性:托幼机构是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教养幼儿的场所。在教育工作中,教师虽然也应当根据每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对幼儿进行个别化的教育,但是群体生活与活动是幼儿园生活的一个显著特点。计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