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新中国政权的建立一、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一)中共所建政权形式的历史回顾1、关于“苏维埃政权”:工农民主专政4个基本原则:(1)政权由中国共产党领导,(2)对反动阶级和反革命势力实行专政;(3)保证最大多数的民众享有最广泛的民主权利;(4)以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为前途。2、关于“三三制政权”:1940年后的抗日根据地政权在政权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1/3,非党的左派分子占1/3,中间派占1/3。 3、关于“民主联合政府” :国共谈判期间,中共的主张4、关于“人民民主专政” :新中国1949年6月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 :“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9月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二)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共同纲领的提法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1950年1月:“人民民主专政实质就是工农民主专政”, 1953年12月19日, “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本无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