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74号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11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002年9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9年11月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