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通风安全技术总要求.2 第五节 井下硐室通风.5 第二章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9 第三章局部通风管理制度.34 第四章 瓦斯管理制度.42 第五章 打通一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53 第六章XX 煤矿防尘及隔爆等安全设施管理制度.71 第七章XX 煤矿通风设施管理制度.81 第八章XX 煤矿防治自然发火管理制度.90 第九章XX 煤矿爆破管理制度.112 第十章 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管理.126 第十一章 XX 煤矿矿井禁区管理制度.129 第十二章 XX 煤矿通风瓦斯分析、隐患排查制度.131 十三章 XX 煤矿计量器具使用管理制度.1372 第十四章 XX 煤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144 第十五章 考核细则.217 第一章通风安全技术总要求 第一节 矿井通风一般规定 一.矿井主要通风机采用抽出式机械通风和双回路供电,主要通 风机必须连续运行,备用风机保持完好。司机每小时将主要通风机 的运行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中,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二.矿井每年必须核定 1 次通风能力,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三.矿井每月至少检查 1 次主要通风机,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 次 反风设施,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