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王 维 维 雅 雅内容目录 2010版强制性条文的发布与实施 2010版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概览 2010版强制性条文实施的监督 强制性条文的更新与补充 结束语2010版强制性条文的发布与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1】60号关于发布2010年版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通知 强制性条文是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直接 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等 方面的条文,同时兼顾了提高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 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 格执行。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均在文本 中以黑体字标志。 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由水利部负责具体管理解 释和发行。2010版强制性条文的发布与实施 2012年1月,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会同水利部水利水电规 划设计总院、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勘 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 条文 (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实施指南,作为开展 强制性条文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的水利部唯一指定教材。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