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 值易耗品等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 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一)相关税费 1.增值税=加工费X增值税税率 加工物资用于应交增值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可抵扣进项税额,不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加工物资属于非应纳增值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或未取得增值税专 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加工物资,计入委托加工物资 的成本2.消费税两种处理方式 (1)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直接销售,消费税组成委托加工存货的成本,出 售时不再交。 委托加工存货成本=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用+运杂费用+交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存货收回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交纳的消费税准予抵扣, 不计入委托加工存货的成本,销售时再交。 委托加工存货成本=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用+运杂费用。消费税记“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注:消费税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用)(1-消费税税率)例 1.企业为生产应税消费品A产品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发出材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