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法体系的历 史和重构 主讲人:吴春岐内容摘要 我国关于土地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中关于土地的规定 为基础,以民法通则、物权法等基本法律关于土地权利的 内容为骨干,以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法等法律为主要内容,兼以大量法规规章如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例等为补充,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论文在考 察我国土地法律体系的历史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借鉴我国港澳台地 区和其他国家的土地法律体系成功经验,提出我国新时期的土地法 的体系应当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从内部体系和外部体系两方 面进行重新建构,形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法的体系,以应对 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一、我国土地法的体系之历史发展与问题 (一)我国古代土地法的体系 在古代中国法律体系中,土地法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1. 土地法律制度存在于不同的律、令之中,而且由于诸法 合体,导致有关土地的法律制度民刑不分。 2. 土地法的体系较为单一,以规定土地所有权为主要内 容,同时对土地的流转、继承等做出了规范。 3.有关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法律制度虽有所规定,但主要 集中在对耕地的保护以保障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