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节 支付结 算工具 三、支付结算的支付工具(种类)按照结算工具的特点和组 织形式不同分为: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方式。 1、票据结算:支票、本票、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2 第三节 支付结 算工具 2、非票据结算: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证)3 第三节 支付结 算工具 3、按照使用的区域分类4 第三节 支付结 算工具 4、各种结算方式的概念 (1)票据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2及第19条规 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 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 票。 l支付结算办法第114条规定: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 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 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l支付结算办法第97条规定: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 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 票据。 l支付结算办法第53条规定: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 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 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5 第三节 支付结 算工具 l支付结算办法第72条规定:商业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