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颗粒物等采样及测 定 顾国培 二 一八年十月固定污染源污染物监测 监测内容与监测要 求 监测内容 固定污染源的污染物监测主要包括各种炉、窑在运行 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工艺粉尘以及废气污染物的监测 。除特定工艺排放外,其主要监测内容为烟(粉)尘、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氟化物以及烟 气林格曼黑度等。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要求,锅炉设备主要 监测项目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林格曼黑度 等;相关测试项目包括锅(窑)炉运行负荷(出力)测定 、烟气温度、流速、氧含量、湿度等。燃用固体、液体的 气体燃料的锅炉国家测试项目有所区别。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焚烧设备还须监测汞 、镉、铅、镍、锡、砷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饮食业监测 油烟;沥青生产、搅拌行业须监测沥青烟,等等。固定污染源污染物监测 监测内容与监测要 求 监测要求 1 、固定污染源监测必须在设备运行稳定后进行。 2 、验收锅(窑)炉及除尘设备必须前后断面同时进行监测 ,测试时应在设计负荷下进行;复测锅炉只须监测除尘器 出口断面,必须在锅炉设计出力70% 以上情况下进行。测 试中每个断面采样次数不得少于3 次,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