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乡综合管理2021年工作总结文稿按照会议要求,现将XX区城乡综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进展情况2021年,XX区城乡综合管理工作以“最彻底的体制改革+最严格的督考制度”为主线,持续推进常态化执法、精细化管理、智慧化建设,整体明显好转,重点已有突破,局部存在不足,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理顺下沉体制。针对体制机制运行,开展“回头看”,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110号)精神,对城乡综合管理职能进行再梳理、再明晰、再确定,核实各类职能94项,其中属地镇街46项,综合执法局14项,其他职能部门34项。同时,将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违规取土查处、违法建筑物拆除和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12项职能纳入综合执法,并列入督考范围。(二)完善规章制度。在实施执法力量下沉和“六个零容忍”、“十个严管理”督考制度的基础上,配套出台城乡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城乡综合管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XX区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