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解读一、食品安全法的修订 概述 食品安全法的演进阶段 (1)萌芽时期(1949-1963),1950年卫生部设立了我国第一个食品检验机 构药品食品检验所,正式开始对食品进行化验和制定食品标准。卫生 部门颁发了一些规章,这一阶段只是对由食品引起的疾病进行管理,没有 形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监管比较简单。 (2)发展阶段(1964-1979),1964年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发布,标志我 国食品卫生管理进入全面管理阶段。到1979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标志我国食品管理法制化建设迈上新台阶。(3)成熟阶段(1981-2009),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趋向成熟阶段,主要 表现为从食品卫生法(试行)到食品卫生法颁布,再到食品卫 生法的不断修改完善,最终食品安全法出台。这一阶段,我国的食 品监管法制化最终确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正式形成。 (4)完善阶段(2009-)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进入新一轮的完善阶段, 面对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严峻。2019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新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 将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