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狮峰中学法制教育考核制度为全面贯彻实施法制教育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法制工作的整体合力,积极推进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制观念的育人环境,现制定狮峰中学教育考核制度。 1、 规定“责任到人、考核到班”。学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考核制度,考核到教师,考核到班级,凡有违法违纪行为者,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教师不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班级不评选文明班集体。 2、 寒暑假和“五.一”、“十.一”黄金周假前分别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 3、 实行“一周一评”制度,利用宣传部、广播站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宣传,每学期终进行综合考评。 4、 学法时全体教师职工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每个学期以测评、答卷等形式考核教职工掌握法制知识的情况,学校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制度,把每位教职工的学习情况存入档案。5、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法制教育活动,定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