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年报和半年报共同披露事项:(年报、半年报内容与格式)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但以下情况除外:(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发行优先股的公司,还应当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者连续2 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对于股息可以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对于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公司章程可以规定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其他情形。或者公司哪些决议需要通知优先股持有人?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