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附录II和附录III自2010年6月23日起生效说明1. 本附录所列的物种是指:a) 名称所示的物种;或b) 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或其被特别指定的一部分。2. 缩写“spp.”是指一个比其更高的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3. 其它种以上的分类单元仅供资料查考或分类之用。科的学名后的俗名仅供参考(编者注:原文的俗名为英文名,中文翻译名绝大部分与其中文学名相同,故被省略)。它们是为表明此科中有物种被列入附录。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是这个科中的所有种都被收入附录。4. 以下缩写用于植物的种以下分类单元:a) 缩写“ssp.”指亚种,b) 缩写“var(s).”指变种。5. 鉴于未对列入附录的植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作出注释,说明其杂交种应当按照公约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这表明来自一个或多个这些种或分类单元的人工培植杂交种如附有人工培植证明书便可进行贸易,同时这些杂交种源于离体培养、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