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古代史监察制度变化过程1秦设御史大夫,监察百官2汉中央设御史府,长官为御史大夫 地方设十三州刺史3隋唐 门下省,负责谏议封驳4宋 中央出现谏院谏官专门机构地方设通判5元 中央设御史台6明清中央设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地方设有负责司法监察的的按察使司分析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及发展规律1、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中央设立御史大夫,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2、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在地方每州设一刺史,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3、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基本相同;4、隋唐时期隋代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共12人,专执掌外出巡察;5、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