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临期/滞销商品处置流程1. 范围 适用于营运部门及商品部、信息部。2. 定义 临期:商品临近保质期到期3个月或1/3即视为临期商品(商品保质期1年或以上者以3个月为临期,保质期小于1年,以1/3为临期)。 滞销商品:由于目前系统不支持商品库存“七大异常”中“滞销商品”查询,而且没有DMS数据界面,故将系统中可查询商品有库存且连续45天无销售视为滞销商品。3. 职责及处罚3.1 门店营运部门负责每周查验商品保质期并记录。3.2 门店营运部门负责每月检索有库存且连续45天无销售商品。3.3 门店营运部门负责上报总部商品部。3.4 商品部负责给出以上问题商品处置意见。3.5 信息部负责调整商品售价。3.6 营运部门迟于临期3个月或1/3上报且最终导致商品过期产生的损耗,由该部门经理承担损耗金额的50%,主管承担30%,员工分摊剩余的20%。4. 内容及要求4.1 营运部门每周查验商品保质期并记录商品保质期管理台账,对临近保质期到期3个月商品每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