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职工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职工公寓安全管理,公开、公正分配使用公寓,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为职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入住办理第一条职工公寓是中心为在本地无房或居住较远、来回不便的中心在编或办理过派遣手续的聘用人员及特聘专家、合作院校实习学员和中心拟聘的试用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提供的临时性休息场所,房屋所有权、支配权归中心所有,职工个人无权支配。第二条职工公寓原则上入住为两人一间,共同使用,共同维护。第三条职工公寓入住先由入住者本人提出住宿申请,经所在部室加注意见、综合办审核后,交中心领导办公会讨论决定。第四条公寓入住人员需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自理行为的疾病。第五条外地户籍的公寓入住人员须提供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第六条申请住宿职工经中心领导办公会议同意入住后,中心综合办将与入住职工签订职工公寓入住协议,明确责任。第七条职工在签订职工公寓入住协议后综合办将通知公寓管理人员安排房间供其入住。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八条中心综合办负责职工公寓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