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云南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为了促进建筑业企业增强质量意识, 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结合我省近年来评选省优质工程奖活动情况,为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决定对原评选办法进行修订。第二条“云南省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省优工程奖),是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工程奖,是我省建筑工程最高荣誉奖。省优工程奖评选对象为省内、外建筑业企业在我省内承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工程,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评选工作委托云南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第三条申报“省优质工程奖由建筑企业自愿申报,经地、 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 筑业协会以及省有关部门推荐后进行评选。质量达到本地区和本系统一流水平。第四条“云南省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申报推荐“省优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通过立项,报建并已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工程范围和规模:一、 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