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人脸识别终端验收标准1 要求 1.1 一般要求 1.1.1 组成 人脸识别组成一体机,包括微处理器、人脸识别彩色黑白摄像头、电源接口、显示屏、数据通信接口。 1.1.2 外观结构 人脸识别模块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金属机壳表面应有防锈、防腐蚀涂层,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显示屏显示应清晰、完整,不得有缺损现象。1 要求 1.1 一般要求 1.1.1 组成 人脸识别组成一体机,包括微处理器、人脸识别彩色黑白摄像头、电源接口、显示屏、数据通信接口。 1.1.2 外观结构 人脸识别模块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金属机壳表面应有防锈、防腐蚀涂层,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显示屏显示应清晰、完整,不得有缺损现象。1.1.3 文字、图形、标志 人脸识别终端整机任何部位,包括内部PCB板,显示标识,必须是中性的。产品的铭牌由武汉依迅提供。所有对外接口丝印必须位置正确,标注清晰。 1.2 电气部件 1.2.1 电源 记录仪的供电电源应为车辆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