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人防工程施工监理第一章、第一节:人防工程的性质和功能一、定义1:根据防空法、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天防空的地下室(简称防空地下室)二、定义2:根据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人防工程,是指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为保障人防指挥、信息、疏散、掩蔽、储备、救护等需要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修建的战时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三、杀伤破坏性武器有核武器(原子弹、氢弹)、常规性爆炸武器(炮弹、炸弹)、化学武器(各种毒剂)、生物武器(即细菌武器)四、主体工程:人防工程中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的部分。对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主体工程反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内的部分。五、防空地下室;具有预定战时阴谋家功能的地下室。在房屋中室内平面低于室外地夹击的高度超过该房屋净高1/2的地下室。六、配套工程:战时的保障性人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