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1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公司管理目标的实现,本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第2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第3条 公司综合部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第4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资产调剂和调拨、资产核算、资产保管、清查及处置。第2章 资产购置第6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应当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公司综合部行政总务负责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申购情况、编制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与预算、安排资产购置等事项。第7条 每年年底综合部向各资产使用部门下发固定资产需求统计表(附件1),各部门申报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综合部。第8条 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申报固定资产需求时应考虑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