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水务局2017 年 7 月 21 日发布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1810242017- 2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行政区域及边界河流上建设小型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符合下列条件之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DOCTag内容描述:
1、- 1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水务局2017 年 7 月 21 日发布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1810242017- 2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行政区域及边界河流上建设小型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项目建设具备规划依据(2)已经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3)初步设计报告达到规范规程设计深度要求(4)符合国家部委、省厅有关规定(5)通过专家技术评审(6)有相关地区意见(7)县(市)边界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
2、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申请表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名 称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 计 单 位 名 称 相关资质 评 价 单 位 名 称 相关资质 项 目 概 况 性 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水利水电 管道 取水 排水 规 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阶 段 可行性研究 其他 项 目 选 址 河 段 选 址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申请单位(签章) 法人(签章) 年 月 日 3 序 号 提交资料名称 份 数 补充资料记录 补充资料日期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制 。
3、需组织专家评审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 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防汛办承办人员现场勘查并提出审批意见(限3 个工作日)防汛办负责人审核(限 2 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批(限 2 个工作日)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 1 个工作日)防汛办制作决定文件(限 2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形式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
4、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在黄河流域(片)内不同行政区域边界的河流、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本指南所称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含橡胶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河道整治工程、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 31 号,水利部令第 47 号修改);4.关于明确由黄河。
5、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在黄河流域(片)内不同行政区域边界的河流、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本指南所称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 (含橡胶坝 )、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河道整治工程、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 31 号 ,水利部令第 47 号修改 ); 4.。
6、 1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办事指南 吉林省水利厅 2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四十五条第四款 在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批准。 二、办理权限 省级负责除流域机构管理以外跨市(州)边界水工程批准 。 三、 受理条件 (一) 完成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 (二) 具备建设水资 源开放、利用项目依据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