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第七章 道路与铁路交叉第一节 设计原则与规定第 7.1.1 条 道路与铁路交叉的位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需要调整时,应报有关部门确定。第 7.1.2 条 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的设置条件如下:一、快速路与铁路交叉,必须设置立体交叉。二、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与铁路交叉,当道口交通量大或铁路调车作业繁忙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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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道路与铁路交叉第一节 设计原则与规定第 7.1.1 条 道路与铁路交叉的位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需要调整时,应报有关部门确定。第 7.1.2 条 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的设置条件如下:一、快速路与铁路交叉,必须设置立体交叉。二、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与铁路交叉,当道口交通量大或铁路调车作业繁忙而封闭道口累计时间较长时,应设置立体交叉。三、主干路、次干路与铁路交叉,在道路交通高峰时间内经常发生一次封闭时间较长时,应设置立体交叉。四、行驶有轨电车或无轨电车的道路与铁路交叉,应设置立体交叉。五、中、小城市被铁路分割,。

2、1、平面交叉口内的设计速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按组成交叉口的各条道路的设计速度的 5070计算,转弯车取小值,直行车取大值。在交叉口视距三角形验算时,进口道直行车设计速度应与相应道路设计速度一致。视距三角形2、压缩较宽的中央分隔带,新辟左转专用车道,但压缩后的中央分隔带宽度对于新建交叉口至少应为 2m,对改建交叉口至少应为15m,3、渐变段长度(L t)按车辆以 70路段设计车速行驶 3s 横移一条车道时来计算确定。渐变段最小长度不应少于:支路 20m,次干路25m,主干路 30m35m。展宽段最小长度应保证左转或右转车不受相邻候驶。

3、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 CJJ37 - 2012 备案号 J- 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2-01-11 发布 2012-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CJJ37 -2012 J-2012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12 年 5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2 年 北京 1 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 (建标 2003 104 号)的要求,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1991 年 8 月 1 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 207 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 CJJ 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1991 年 8 月 1 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 207 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 CJJ 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

6、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平面与纵断面设计 热 浏览: 809 更新时间:2010-5-26 10:04:21 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道路平面位置应按城市总体规划道路网布设。 二、道路平面线形应与地形、地质、水文等结合,并符合各级道路的技术指标。 三、道路平面设计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地设置缓和曲线、超高、加宽等。 四、道路平面设计应根据道路等级合理地设置交叉口、沿线建筑物出入口、停车场出入口、分隔带断口、公共交通停靠站位置等。 五、平面线形标准需分期实施时,应满足近期使用要求,兼顾远期发展,减少废弃工程。第条 直线。

7、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 年 8月 1日关于发布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19872366 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 546号关于印发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五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厂矿道路设计规范TJ2277(试行)已修订完毕,并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厂矿道路设计规范TJ2277(试行)同时废止。本规范由交通部管。

8、第九章 柔性路面设计第一节 设计原则与规定第 9.1.1 条 柔性路面设计包括结构组合、厚度计算与材料组成,其原则如下:一、路面设计应根据道路等级与使用要求,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选材、方便施工、利于养护的原则,结合当地条件和实践经验,对路基路面进行综合设计,以达到技术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目的。柔性路面结构应按土基和垫层稳定,基层有足够强度,面层有较高抗疲劳、抗变形和抗滑能力等要求进行设计。二、结构设计应以双圆均布垂直和水平荷载作用下的三层弹性体系理论为基础,采用路表容许回弹弯沉、容许弯拉应力及容许剪应力三项。

9、 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

10、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们越来越重视厂矿道路设计,厂矿道路设计对于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厂矿道路设计需要注意的问题的有关内容。关键词厂矿;道路;设计;排水;路基;原则;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引言厂。

11、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相关行业标准应用研究田间道路工程专项报告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课题组2006 年 10 月审查:李红举校核:张志新编写:宿梅双目 录1 研究目的 .12 引用标准名称 .13 标准内容规定及研究分析 .13.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03) .。

12、. 1.1道路几何设计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0.3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2.1.2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I、II、III。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I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II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III级标准。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2.2.1计算行车速度的规定见表2.2.1。当旧路改建有。

13、小区道路设计规范8.0.1 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8.0.1.1 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和用地四周的环境条件,以及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8.0.1.2 使居住区内外联系通而不畅、安全,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8.0.1.3 有利于居住区内各类用地的划分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8.0.1.4 小区内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当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居住区级道路时,应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干扰;8.0.1.5 在地震烈度不低于六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8.。

14、建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北京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的通知 计标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 建发设字第 号 关于印发一九八 二年至一九八五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编制 修订计划的通 知 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 厂。

15、1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22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 年 8 月 1 日关于发布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19872366 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 )建发设字第 546 号关于印发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五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厂矿道路设计规范TJ2277(试行)已修订完毕,并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厂矿道路设计规范TJ22 77(试行)同时废止。本规范由交通。

16、第七章 沿线设施及其它工程第一节 安全设施第 7.1.1 条 厂矿道路在急弯、陡坡、视线不良等路段,应根据需要设置标志、柱式(墙式)护栏、分道墙(桩)、分道行驶路面标线、反光镜等安全设施;在桥头引道、高路堤、地形险峻等路段,应设置标志和护栏;在道路交叉口,应根据需要设置标志、栏杆;在严重积雪路段、漫水桥、过水路面,应设置标杆。露天矿山道路,在急弯、陡坡、高路堤、地形险峻等路段,亦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设置挡车堆(但不得妨碍视线)、阻车堤、反坡安全线等安全设施。柱式护栏外侧至路肩边缘的距离,可采用 2550cm。墙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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