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各级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移交清单.DOCTag内容描述:
1、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9 年 7 月 16日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 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
2、归 档工作遵循真实、 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 重点 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 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 作的 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 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 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 归 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归 档工 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 归 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 等材料。
第六条 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 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 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 年度考核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