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根据 2018 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力量起草了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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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根据 2018 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力量起草了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将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社会共识,提升立法质量,推进立法协商,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便于社会公众对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理解,同时公布规定(征求意。
2、 1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政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 号)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 号)等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财政部按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单独或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的除部门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作为财政行政管理依据的文件。以下文件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规范性文件。
3、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 (2011年 6月 2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 2011年 6月 10日 民政部令 第 42号 公布 2011年 8月 1日起施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民政部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工作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民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以外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在法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 三 条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审议、发布、解释、 清理、修改和废止等工作,适用本。
4、 1 济阳政办发20182 号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济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30 日 2 济阳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济南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 225 号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县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延期和备案。
5、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54 号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已于2009年4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省 长二九年四月十二日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6、 1 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 (条文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定义) 本规范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是指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安排和语言运用的方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公布、延续、修改、废止等,应当符合本技术规范。 第四条(基本原 则) 制定规。
7、1 财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政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国发200410号)、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国发201033号)与财政部工作规则等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财政部按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单独或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的除部门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作为财政行政管理依据的文件。 以下文件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规范性文件。
8、 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结合农。
9、1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减少规范性文件数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为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发布,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第三条【适用范围】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发布、解释、评估、清理和。
10、 1 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科学管理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以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 罗平县农业 局在实施 农业 行政管理工作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涉及其权利、义务的规定、办法、细则等文件的总称。 第四条 对 农业 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进。
11、1深圳市水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水务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上报和发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在本局法定权限内制定,以本局名义发布的,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生效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文件。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起草、制定的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向上级行政机关的请示和报告、对具体事项所作出的行政处理。
12、附件1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14件 包括原电监会文件40件、国家能源局文件74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1.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力稽查工作的职责、法律依据和工作思路的通知。
13、 1附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修订前后对照表修改前(阴影部分为删去内容)修改后(黑色粗体划线部分为修改内容)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根据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等 规定 ,结合税务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落实税收法定,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税务机关。
14、附件 4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图委领导 集体讨论注:对于部门规范性文件,如起草处室认为需先经市政府同意的,可报请市政府审议。调研论证起草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委内意见相关部门意见经政策法规处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政策法规处审查列入年度制定计划开展廉洁性 评估(自行开展或委托政策法 规处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会签政策法规处,由委主要负责人签发)报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查(会签政策法规处,由委主要负责人签发)按照市政府拟办意见开展后续工作如需修改,按要求修改后印发(会签政。
15、1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示例稿)为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技术规范。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本规范(一)基本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规章外,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做到逻辑结构严密,语言文字规范,表述简洁准确,。
16、1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旅游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国家旅游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以国家旅游局令的形式公布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旅游局制定的,规范行政管理事务,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决定、规定、公告、通告、通知和办法等。第三条 国家。
17、- 1 -附件:省级“启明星”就业指导专家团人员名单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1 陈松林 安徽建筑大学2 陶 亮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3 王鹏程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4 叶纯亮 合肥师范学院5 张少兵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大位会计学院6 芮训媛 铜陵学院7 杨仕勇 安徽科技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8 罗 群 淮南师范学院9 盛 魁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10 刘 斌 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11 李 敏 安徽省工商联职业介绍中心12 邓 涛 铜陵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13 徐先芳 合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14 林云涛 合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15 王永胜 合肥市包河。
18、 1 赣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市政府令第三十三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指市县两级政府在其法定权限内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和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能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性文件。 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一般使用“办法”、“规定”、“决定”、“规则”、“实 施。
19、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2005 年 06 月 16 日 10:01 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率, 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合法科学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