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基金申请和管理办法2009 年 4 月为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以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重点实验室的学术研究水平和教学水平,推动高水平学科建设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行访问学者制度的意见 、 关于在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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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基金申请和管理办法2009 年 4 月为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以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重点实验室的学术研究水平和教学水平,推动高水平学科建设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行访问学者制度的意见 、 关于在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结合本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一、实验室简介纤维材料改性国。
2、天然药物活性物质与功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总 则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加强项目研究与学科和基地建设的集成,稳定基础研究队伍、促进高水平科研人才的成长,推动基础性研究工作的开展, 天然药物活性物质与功能国家重点实验室设立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开放课题基金(以下简称开放课题基金)。 第二条 基金立项条件1. 开放课题基金用于资助围绕本国家重点实验室其学术方向开展的研究工作。 2. 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统一评估、评审、认定的开放课题基金的资助力度、数量。
3、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基【2008】539 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现将修订后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1. 附件: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doc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规 范和加。
4、金属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科学基金申请与审批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金属有机化学开放实验室于 1989 年正式建成并对外开放。 在1995 年和 1999 年的两次评估中都被评为优秀实验室后,经过论证,国家科学技术部于 2000 年 2 月批准组建金属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01 年 4 月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自实验室建成开放以来,实验室就一直对国内外科学工作者实行开放制度。实验室科学基金由国家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下拨,主要用于资助金属有机化学的基础研究。1. 本室向国内外开放,凡国内外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产业部门中具有高级。
5、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 : 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 先进 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 ,开展创新性研究。 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级分类管 理制度,坚持稳。
6、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 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
7、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第三条 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第四条 实验室是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原始创新能力。
8、 1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科基发字 200291 号 教育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为了加强我国基础研究基地建设,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建设和管理,现将修订后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二 00 二年四 月二日 附件: 2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摘自国家重点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