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 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 2002 26 号)和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 2005 2 号),结合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
河北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DOCTag内容描述:
1、针,全面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
改革要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促进 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其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的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
通过改革,构建既能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又能科学测量学生学业成绩;既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能科学有效地为高一级学校选拔新生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体系。
二、改革的原则与任务 (一)改革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以学生的发展为根本,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终生发展、持续发展和特长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坚持积极推进 ,稳妥操作原则。
以现行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制度为基础,力求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统一,坚持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创新;以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稳妥地操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确保平稳过渡。
3、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要切实改变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探索实行“升学考试 +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