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标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一、基础管理 27 分1、小区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2 分规划建设和使用符合 1.0,不符合 0。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符合 1.0,档案资料包括小区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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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标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一、基础管理 27 分1、小区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2 分规划建设和使用符合 1.0,不符合 0。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符合 1.0,档案资料包括小区总平面规划图(竣工图) ,地下管网竣工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成册,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大中修记录及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 0.2。2、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完备。 1 分 符合 1.0,不符合 0。3、业主委员会按规。
2、合肥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标 准 内 容 分 值 评 分 细 则一、基础管理 28 分1、按规划要求建设,房屋(厂房)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1 分 符合 1.0,不符合 0。2、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完备。 1 分 符合 1.0,不符合 0。3、房屋(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2 分符合 2.0。档案资料包括大厦(工业区)总平面规划图(竣工图) ,地下管网竣工图,房屋(厂房)数量、种类、用途分类成册,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大中修记录及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 0.2。4。
3、合肥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标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一、基础管理 27 分1、小区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2 分规划建设和使用符合 1.0,不符合 0。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符合 1.0,档案资料包括小区总平面规划图(竣工图) ,地下管网竣工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成册,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大中修记录及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 0.2。2、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完备。 1 分 符合 1.0,不符合 0。3、业主委员会按规定程序。
4、- 1 -枣庄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满分 100 分)小区名称: 管理单位: 考核总分:项目 标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1、小区制定枣庄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方案。 2 分 符合 2.0 分、不符合 0 分2、小区成立枣庄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机构。 2 分 符合 2.0 分、不符合 0 分3、小区成立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的居委会、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交叉任职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3 分 符合 4.0 分、基本符合 3.0 分、不符合 0 分一、措施保障10分 4、政府职能部门进社区,落实属地责任、指导监督小区内物业服务工作的开展。 3 。
5、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评定标准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 管理收费等级评定标准规定试行通知 二 一 年 四 月 二 十 四 日 合 价 经 费200199 号 各物业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
6、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合肥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标 准 内 容 分 值 评 分 细 则 一基础管理 28分 1按规划要求建设,房屋厂房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1分 符合1.0,不符合0。 2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完备。 1。
7、合肥市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标 准 内 容 分 值 评 分 细 则一、基础管理 28 分1、按规划要求建设,房屋(厂房)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1 分 符合 1.0,不符合 0。2、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完备。 1 分 符合 1.0,不符合 0。3、房屋(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2 分符合 2.0。档案资料包括大厦(工业区)总平面规划图(竣工图) ,地下管网竣工图,房屋(厂房)数量、种类、用途分类成册,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大中修记录及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 0.2。4、建设单位在销售。
8、1附件 1:合肥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完善物业管理工作监管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县、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第四条 对县、区(开发区)物业管理工作实行年度全面考核,时间一般在每年年底;县、区(开发区)对辖区街道(乡镇)履行物业管理职能情况进行考核,并于每年。
9、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 159 号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已经 2011 年 11 月 14 日市人民政府第 9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代市长 张庆军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房地。
10、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