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经济性质 负责人联系人 邮 编 联系电话 申请许可项目 已批准许可项目 原卫生许可证号 原发证日,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申 请
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DOCTag内容描述: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经济性质 负责人联系人 邮 编 联系电话 申请许可项目 已批准许可项目 原卫生许可证号 原发证日。
2、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申 请 书 产品类别: 化妆品 产品名称: 申报产品单元的名称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公章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包括座机和手机 联 系 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
3、1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修改说明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经全许办(2003)05 号文批准实施之后,经全许办批准又作了以下调整:1、 经全许办(2003)63 号文批准,对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减少医用氧气、医用氧化亚氮产品。2、 经全许办(2003)70 号文批准,增加“北京市气体质量监督检验站”和“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压缩、液化气体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经全许办(2003)79 号文批准,增加“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压缩、。
4、1助 力 车 产 品生产许可证换( 发) 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二三年七月全许办(2003)73 号附件2目 录1 总则 2 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 3 企业取得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4 申请和受理 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6 产品抽样与检验 7 审定与发证 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9 收费办法 10 附则 附件 1:助力车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附件 2:助力车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的生产设。
5、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序号 项目 检查项目 评价方法机构与人员第一节 原则1 * 企业应建立与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规定各机构职责、权限。企业应保证组织架构及职责权限的良好运行。检查组织架构图,职责权限描述是否建立。检查整体组织架构,全面评价组织的各个岗位是否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保证整个组织架构的良好运作。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化妆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企业应设置质量负责人,应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和专职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检查过程中,通过观察、与员。
6、梅州市 行政审批 标准(事项编码: ) 备案号: XXXX-XXXX 1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办事指南 梅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XX XX 发布 2016 XX XX 实施 一、受理范围 1.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条件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2.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梅州市辖区内化妆品生产变更审批(变更)。 3.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 1)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文字性变化(地理位置等不变)或企业住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能 力、生产技术和工艺等未发生变化的,。
7、梅州市 行政审批 标准(事项编码: ) 备案号: XXXX-XXXX 1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延续办事指南 梅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XX XX 发布 2016 XX XX 实施 一、受理范围 1.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延续 申请条件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2.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梅州市辖区内化妆品生产 延续 审批( 延续 )。 3.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 1)梅州市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 2)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路第五条的要求; ( 3)生产企业的 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技术人员 必须符合 化妆品 生产许可工。
8、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报要求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名称、生产品种、类别、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开办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换证企业还应提供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生产场所的使用 证明复印件(房屋、土地产权证明或。
9、 化 妆 品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许 可 证 核 发 申 请 表申请单位名称(公章):联 系 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 年 月 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填 表 说 明1、申请表应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晰整齐,语言简明,内容准确。2、具体要求如下:(1)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全称。(2) 主管部门:指企业直接主管部门。(3) 企业性质:全民、集体、私营、有限责任、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等。(4) 职工人数:专门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指全体职工总数;非专门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指企业中从事化妆品工作的职工人数,其中各级技术人员也是。
10、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 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了做好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 198454 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水工金属结构产品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 ( 以下简称企业 ) ,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水工金 属结构产品。 1.3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
1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二)受理范围1.申请人:珠海市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2.申请内容:新办核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3.申请条件:(1)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2)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3)有 对 生 产 的 化 妆 品 进 行 质 量 检 验 的 检 验 人 员 和 检 验设 备 ;(4)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三)办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 年卫生部令第 3 号)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
12、 化妆品产品生产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质检总局全国生产可证管理办公室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化妆品的质量管理,做好化妆品产品生产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可证工作的职能和 国务院国发 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可证试行条例、原经委经质1984526号工业产品生产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化妆品产品生产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