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 2016 年第 39 号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 号),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我们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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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 2016 年第 39 号令)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 号),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我们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
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 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
3、1惠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
4、1惠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