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环保纠纷处理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湖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环保纠纷处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指导电网施工企业和运行维护单位及时、正确地应对和处理各种复杂的环保纠纷,从而在保障电网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既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维护电网
湖南电力公司输变电环保纠纷处理技术导则.DOCTag内容描述:
1、电环保纠纷处理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电力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导则。
第二条 本技术导则所称输变电环保纠纷是指湖南省电力公司与居民、其他法人或组织之间因电网施工或电网运行而产生的输变电环保纠纷(含投诉和法律诉讼) 。
第三条 凡是湖南省电力公司下属单位与外界发生的输变电环保纠纷,各级政府、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公司下属单位或当事人要求湖南省电力公司处理的,均适用本技术导则。
第四条 湖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环保纠纷由省电力公司科信处统一归口处理。
第二章 指导思想第五条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方针政策,认真执行环保有关法律法规。
在做好输变电工程环保工作的基础上,既要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又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既要依法依规、坚持标准,又要主动宣传、热情服务,解决实际问题,为电网建设运行营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第六条 高度重视输变电环保纠纷处理工作,规范处理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力争纠纷就地解决、不发生越级投诉,防止因局部问题处理不当影响电网发展的大局。
第三章 基本原则第七条 对发生的污染纠纷事件,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的技术、管理标准,做到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