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位女诗人是:蔡琰(文姬) 2. 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 3. 第一部词典是:尔雅 4. 第一部大百科全书是:永乐大典 5. 第一部诗歌总集是:诗经 6. 第一部文选:昭明文选 7. 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 8. 第一部神话集:山海经 9. 第一部文言志人小说集:世说新语 10. 第一部文言
简述正当防卫的条件Tag内容描述:
1、 1. 第一位女诗人是:蔡琰(文姬) 2. 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 3. 第一部词典是:尔雅 4. 第一部大百科全书是:永乐大典 5. 第一部诗歌总集是:诗经 6. 第一部文选:昭明文选 7. 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 8. 第一部神话集:山海经 9. 第一部文言志人小说集:世说新语 10. 第一部文言志怪小说集:搜神记 11. 第一部语录体著作:论语 12. 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是:春秋 13. 第一部断代史:汉书 14. 第一部兵书:孙子兵法 15. 文章西汉两司马:司马迁。司马相如 16. 乐府双璧:木兰词 孔雀东南飞,加上秦妇吟为乐府三绝 17. 史学双璧:史记 资治通鉴。
2、论正当防卫的适用我国刑法第 20 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的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正当防卫制度不仅体现了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而且也体现了对合法利益的保护精神;不仅有利于鼓励和保护公民与不法侵害作斗争的积极性与自觉性,而且有利于树立和培养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会造成新的。
3、论正当防卫的界定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因此,对于正当防卫如何界定,笔者在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供参。
4、1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 刑事类 2 号论正当防卫的起因及必要限度条件单位:山东浩源律师事务所 作者:苏鹏2论正当防卫的起因及必要限度条件内容提要: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同时 ,在第二款、第三款中分别规定了防卫过当和无限防卫权的问题。本文从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条件入手, 对正当防卫的成因进行深入探讨,以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为重点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
5、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性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就不法侵害的范围而言,有人认为,指犯罪行为;有人认为包括违法和犯罪行为。我们认为后一种观点正确。因为如果把不法侵害仅限于犯罪行为,实际上限制甚至剥夺了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不利于同犯罪作斗争,与立法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宗旨不符。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有人认为对任何不法侵害都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有的则认为只能对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
6、1民法上的正当防卫摘要:本文对民法上的正当防卫的性质、构成要件等问题进行了初步阐述。基于民法和刑法的比较分析,本文认为对消极的不作为侵害,不得主张民法上正当防卫的成立,同时,民法上的正当防卫须在“不得已” 的情况下才能 实施。对于名誉、互殴、受害人同意、自损行为等能否主张正当防卫,须个案分析,而不能一概而论。文章结尾对刚出台的民法典草案有关正当防卫的规定提出了修订参考意见。 关键词:正当防卫、性质、构成要件 一、引言 有权利就有救济,这是自罗马法以来公认的原则,近世民法对权利的救济,有公力救济与私力救。
7、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紧急避险一、什么是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 20 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在紧急状态下,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派生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不是随时可以任意行使的。如果行使不当,或者滥用这种权利,不但达不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反而可能对他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危害社会,构成犯罪。因此,进行正当防卫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
8、正当防卫的目的允许运用私力救济受侵害的权利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时代的规则,现代法治国家中应该由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来阻止侵害或解决冲突,个人运用私力来阻止侵害或解决冲突一般而言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在侵害迫在眉睫而依靠国家机关来阻止或恢复来不及时或不可能时,不允许私人运用私立救济就不仅不能保护受侵害的权利,还将难以维持法律秩序。正当防卫作为国家机关公力救济的补充,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从正当防卫的法定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正当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免受。
9、1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理解与执行关键词: 正当防卫;防卫限度;司法适用内容提要: 重点研究和探讨了对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理解和司法适用;认为限度条件不完全等同于“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应当理解为防卫行为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没有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并对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是否为“无限防卫”进行了探讨,认为我国刑法中并不存在所谓“无限防卫”的规定。此外,对“行凶” 、 “暴力犯罪”等规定进行了较深入的研讨。1997 年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所作的重大修订之一,就是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10、论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研究摘 要 正当防卫,是刑事立法赋予公民在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等重要权利遭受紧急不法侵害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权利,是刑法所提倡和保护的一种重要的私人救济方法。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包括,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其中,不法侵害是指行为对法益的客观侵害与威胁,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具有防卫意识,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关键词 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 防卫意识 防卫限度 作者简介:荆赛红,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 2012 级经济法研究生;尚绪芝,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副教。
1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 www.9ask.cn 中顾法律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限度条件阮能文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应该以“着手说”为主,而兼顾其他;限度条件中应坚持“必要说”,权益衡量原则,是衡量的重要依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呈现交叉关系,仅二者同时具备时才超过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根据一般的刑法理论,正当防卫是指为了防卫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的反击行为。对于正当防卫作为刑法意义上的违法性阻却事由等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不存任何异议,但是。
12、正当防卫的概念、具备的条件来源: 作者: 时间:2010/12/20推荐刑法律师:正当防卫的概念、具备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 20 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正当防卫的概念、具备的条件根据刑法第 20 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
13、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摘 要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一直是正当防卫制度的核心问题,它既是正当防卫正当性的重要条件,也成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分界线,几乎司法实务中每个正当防卫案件都要涉及必要限度之判断。构建和完善正当防卫防卫限度评判体系,不仅仅是个重要的刑法理论问题,更将对司法实践本身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本文试图参考国内外正当防卫法律制度领域的研究文献,结合笔者自己的思考对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问题进行研究。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在第一章绪论中,提出了对正当防卫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和意义,因为限度的定性决定。
14、1论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关键词: 正当防卫/防卫认识/防卫意思/相互斗殴/挑拨防卫/偶然防卫内容提要: 从客观主义刑法观即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出发,只要行为人意识到存在紧急不法的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成立正当防卫。就相互斗殴和挑拨防卫而言,不能仅仅因为双方都具有加害对方的意图而一概否定正当防卫存在的可能性,而应当先对对立双方的法益进行比较衡量,然后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内容,最后作出正当防卫成立与否的判断;就主观上没有防卫意识而客观上引起了防卫效果的偶然防卫而言,该行为。
15、浅析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摘要:成立正当防卫,是否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图一直以来都比较有争议。一般认为,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包括防卫认识和防卫目的,本文将在简要概述防卫意图不要说和防卫目的不要说的基础上,对防卫目的不要说之合理性进行探析。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意图;防卫目的 根据刑法第 20 条第 1 款的规定,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公共的权益不得已而实施的行为才属于成立正当防卫。从刑法规定来看,成立正当防卫,似乎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图这种主观条件。然而,成立正当防卫,是否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图一直是具有争。
16、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人所实施的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的侵袭和损害行为。关于不法侵害的范围,有人认为仅指犯罪行为;有人认为包括违法和犯罪行为。我们认为后一种观点正确。因为如果把不法侵害仅限于犯罪行为,实际上限制甚至剥夺了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不利于同犯罪作斗争,与立法赋予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宗旨不符。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有的认为对任何不法侵害都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有的则认为只能对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
17、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是指高等学校(或某些专业)为对本科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18、浅谈正当防卫的条件【摘要】本文提到的正当防卫,是指一般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 【关键词】正当防卫;不法侵害;防卫意思 一、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理所当然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因而,现实的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不法侵害即违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因为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都是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合法权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理由禁止公民对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公民在面临其他违法行为时,事。
19、中 国 人 民 公 安 大 学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本 科 毕 业 论 文正 当 防 卫 的 时 间 条 件摘 要:时间条件之所以成为正当防卫不可或缺的条件,是由正当防卫权的性质所决定的。因此,防卫的时间要求从时间上反映了防卫行为的正当性。由于正当防卫是在不法侵害发生时,不能期待国家公权力机关救济与保护,而允许个人采取防卫行为制止不法侵害以保护法益,所以,对于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判断,应当以在当时情形下,采取防卫行为对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是否具有必要性(或者说是否有意义)为根本依据。关键词:正。
20、1简述正当防卫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是一种重要的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它具有两个特点:一是防卫人所实施的防卫行为,都是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正义、合法行为,不但无害于社会,而且有益于社会;二是防卫人对不法侵害者的损害是被迫的,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主观上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意图。因此,正当防。